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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望谟县2023年农机化作业环节拟补助项目(第二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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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第五批农业技术服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财政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农业技术服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该资金调整用于2023年我县粮油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及其他重点产业农机化示范项目作业补助。经个人或经营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现将第一批拟补助作业面积、补贴标准和拟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如下:

1.乐旺镇农机大户韦堂华在乐旺镇乐宽村开展油菜种植机械化耕地和机械化播种共计200.92亩,拟对农机大户韦堂华在油菜种植机械化耕地和机械化播种作业环节给予50元/亩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为10046元。

2.望谟县兴悦蔬菜发展有限公司在乐旺镇乐旺坝区开展高粱种植机械化耕地和机械化播种共1200亩,拟对该公司在高粱种植机械化耕地和机械化播种作业环节给予50元/亩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为60000元。

3.望谟县蔗香镇乐康勤工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蔗香镇乐康村开展油菜种植机械化耕地和机械化播种共计600亩,拟对该合作社在油菜种植机械化耕地和机械化播种作业环节给予50元/亩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为30000元。

4.蔗香镇移民村坝朝组农机大户唐辉承包村民土地种植玉米,并由唐辉本人利用机械开展玉米收获共计172.8亩,拟对农机大户唐辉开展玉米机械化收获作业环节给予50元/亩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共8640元。

5.石屯镇农机大户韦国安在石屯镇红星村开展油菜种植机械化耕地共493.6亩,拟对农机大户韦国安在开展油菜种植机械化耕地作业环节给予50元/亩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共计24680元。

6.望谟县大观镇伏开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伏开村大坝分别开展油菜机化耕地、种植共计667.65亩,开展水稻机收共计668.64亩,拟给予该合作社在开展油菜机械化耕地、种植和水稻机收作业环节给予50元/亩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为66814.5元。

7.望谟县广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桑郎镇八合村、述里村和桑郎村开展油菜、鲜食玉米种植土地机械化翻犁共计200.3亩,拟给予该合作社机械化耕地翻利作业环节50元/亩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为10015元。

欢迎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公示期限为5天(2024年1月31日至2月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推广股,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

监督电话:0859-4610377。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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