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我省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各地不得将举办 5桌以上聚餐活动“报备”随意升格为“报批”,甚至对聚餐活动“一律不批”。
办事指南(普惠公开类)
事项名称 |
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不得随意将“报备”升格为“报批” |
实施机构 |
各村委会(居委会) |
政策兑现期限 |
2022年5月20日起 |
服务咨询电话 |
联系电话:12345 |
基本要素 | |
服务对象 |
|
申报层级 |
□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市、区)级 □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政策条款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 民”促 消费 专项 行动 方案 的通知》(黔 府办发 〔2022〕14号)第二部分第13条 |
政策解读 |
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或餐饮机构, 须向分别向 举办人和承办酒店所在的属地村(居)委会进行报备;属地 接报后,要督促指导相关人员和机构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但 不得随意将“报备”升格为“报批”,甚至对聚餐活动“一 律不批”。 |
兑现情况 |
正在推进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