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疫情防控实际, 简化会议、展览活动报批 ( 备 ) 流程, 缩短审批 ( 备案 ) 时限。
办事指南(申报办理类)
事项名称 |
简化会议、展览活动报批(备)流程 | ||
实施机构 |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 | ||
政策依据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多彩贵州·助 商惠民” 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4号)第三部分第21条。 | ||
事项申报时间 |
□每年固定时间全年可申报□另行通知 | ||
监督实施机构 |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 | ||
服务咨询电话 |
望谟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宗仙,联系电话:0859-4611638 | ||
基本要素 | |||
服务对 |
公民 | ||
申报层级 |
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市、区)级 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 ||
办件形式 |
□上报件非上报件 | ||
进驻实体大厅情况 |
已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已进驻本系统分厅□部门内部办理 | ||
是否网办 |
□是否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不可网办原因 |
需要组织相关单位对活动现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实地踏勘,一是对申报材料是否与实际场地硬件情况相符进行检查、确认,及时指出现场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硬件问题; 二是了解掌握活动举办地点的安全条件,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为安全规划和方案制定打基础。 | ||
是否收费 |
□是否 |
收费依据 |
无 |
线下大厅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
线下大厅办理地点 |
望谟县政务大厅 |
已开通的网上办理方式 |
依托“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网上预约受理(https://zwfw.gzga.gov.cn/ ),只可 预约,不可办理。 |
申请条件 |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 、 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 任明确、措施有效; (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
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份数 |
材料来源 |
1 |
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
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 |
自行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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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办资质:审查承办单位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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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业执照,根据活动类型,审核举办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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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在经营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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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 |
2.活动批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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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 个 或者2 个以 上承 |
件 3.票务管理方案:包括承办单位活动门 票制作、销售、验票、退票、防伪技术 、看 台遮挡、防涨提票方案以及销售、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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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 |
2 |
办单者 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 动的,还应 |
票点位 图。同时审查票卡样本上的分色指 示分区、 安全须知和提示、禁限带物品清单等中英文 票面背书、进退场路线图示等 |
1 |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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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提交联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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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协议。 |
4.承办单位制作活动证件,必须在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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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应达到分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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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通行权限设定科学、发放数量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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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卡有 防伪措施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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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
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活动基本情况、组织领导和责任制,现场指挥体系、与警方的协调联络机制、岗位任务分工和力量部署, 工作措施和要求等、责任分工明确、协调联系顺畅、岗位部署到人、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对于到场群众较多的活动, 主承办、场地单位还应专门制定人群引导、疏导方案, 制定入场期间远端路线引导指示、 禁限带物品提示,散场期间分流、疏导措施 和宣传词,配齐提示背板、丢弃物品垃圾桶 等设施。 |
1 |
自行制定 |
4 |
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地的证明。 |
现场平面图、临建设施立面图:平面 图上外围、场院、场内等区域划分清晰 ,通 道和出入口宽度、临建设施高度等相关数据 标注齐全,人流车流进出流向设置合理。 临建设施的搭建:承办单位须提供 临 建设施搭建的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及 |
1 |
自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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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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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环节描述 |
环节办理期 限(工作日) |
经办人 |
1 |
受理 |
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对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现场受理 。 |
当场受理 |
如实现场填写 |
2 |
实地踏勘 |
组织相关单位对活动现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实地踏勘,一是对申报材料是否与实际场地硬件情况相符进行检查、确认,及时指出现场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硬件问题;二是了解掌握活动举办地点的安全条件,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为安全规划和方案制定打基础。 |
具备现场踏勘条件后立即开展实地踏勘 |
治安部门安排的实地踏勘人员 |
3 |
分级审批 |
承办民警根据大型活动举办相关政策,对情报信息判研、书面审查、实地踏勘等工作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提出是否予以安全许可的初步意见上报。 对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活动, 由县(市、县、 区、特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 经承办民警、治安大队领导逐级审核, 报请分管副局长批准。 .对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 的活动,由市(州)公安机关治安部 门审批, 经承办民警、治安大队(科)、 治安支队领导逐级审核, 报请分管副 局长批准。 |
按程序申报 |
治安部门安排人员 |
4 |
作出决定 |
对受理的安全许可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 以许可的决定。对同意举办的活动, 核发《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 书》;不予许可的,要向承办者说明 理由,并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 安全许可决定书》。 |
立即发放 |
治安部门安排人员 |
减免住宿企业锅炉、锅炉水 ( 介 ) 质等检验检测费用,鼓励提供订房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下调服务费标准,降低住宿企业经营成本。
办事指南(申报办理类)
事项名称 |
2 022年减免住宿企业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 费用 | ||
实施机构 |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 ||
政策依据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多彩贵州·助 商惠民” 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 发〔2022〕14号)第三部分第18条 | ||
事项申报时间 |
□每年固定时间 | ||
监督实施机构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12345 | ||
服务咨询电话 |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电话:0851—85603599 | ||
基本要素 | |||
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
申报层级 |
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市、区)级 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 ||
办件形式 |
□上报件非上报件 | ||
进驻实体大厅情况 |
□已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已进驻本系统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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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网办 |
□是否 |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结 |
不可网办原因 |
受理时需要根据申请的设备类别、检验/作业项目及 责任区域的不同核对相关信息(至少包括告知、产品制造(型式试验)、施工内容、作业人员发证机关委托及批准 等信息),以及样品送检(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 置等)的检查和存储,受理过程专业性较强;实际工作中 还存在技术评审等程序,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 请表及设备 资料的具体参数进行评审,部分信息还需比对相应法律法 规、技术标准进行核实,并经过研判后才能作出是否受理 的决定。 |
是否收费 |
□是否 |
收费依据 |
无 | |||||||
线下大厅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6:3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 理业务 | |||||||||
线下大厅办理地点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科教街698号国家质检中心D栋 、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一楼办事大厅3号窗口 | |||||||||
已开通的网上办理方式 |
无 | |||||||||
申请条件 |
申请单位包括住宿(见营业执照范围); 检验类别:锅炉、锅炉水(介)质; 3.检验日期: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
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格式文本 /示范文本 |
材料份数 |
材料来源 | |||||
1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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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单位 | |||||
2 |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收费单 |
各项内容填写完整 |
按规范填写 |
1 |
申请单位 | |||||
审核流程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环节描述 |
环节办理期限(工 作 日) |
经办人 | ||||||
1 |
确认 |
检验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申请单位业务范围、检验类别、检验日期 |
现场确认 |
检验员 | ||||||
2 |
受理 |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收费单 |
现场办结 |
院业务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