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办事指南(申报办理类)
事项名称 |
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 ||
实施机构 |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
政策依据 |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任务情况的通知》(黔府 发〔2022〕10号)第八部分第130条 | ||
事项申报时间 |
□每年固定时间□全年可申报 | ||
监督实施机构 |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12345 | ||
服务咨询电话 |
望谟县住建局;联系人:孙芳祥;联系电话:0859—4618285 | ||
基本要素 | |||
服务对象 |
缴存、贷款职工法人□其他组织 | ||
申报层级 |
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市、区)级 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 ||
办件形式 |
□上报件非上报件 | ||
进驻实体大厅情况 |
已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已进驻本系统分厅□部门内部办理 | ||
是否网办 |
□是否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是否 |
收费依据 |
无 |
线下大厅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 ||
线下大厅办理地点 |
1、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政务服 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自然人综合服务区A005窗口;2、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 建 设厅13楼业务大厅。 |
已开通的网上办理方式 |
无 | |||||||
申请条件 |
2022年12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 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可申请 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公积金。 | |||||||
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格式文本示范文本 |
材料份数 |
材料来源 | |||
1 |
《省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申请表》 |
加盖单位印章 |
按要求规范填写 |
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附件 | |||
2 |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文件 |
加盖单位印章 |
按要求规范填写 |
1 |
| |||
审核流程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环节描述 |
环节办理期限 (工作日) |
经办人 | ||||
1 |
受理 |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 |
当场受理 |
严璐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