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人:周榆淋
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望谟县王母街道华侨西路
2.办公电话:0859-4610336
3.邮政编码:552300
4.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本部门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精神文明、信访、安全生产、政务公开、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及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有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有关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证》《执法监督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承担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参与涉及价格、收费有关事项的审议;监督指导相关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开展依法行政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承担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等工作;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开展经济运行等调控政策评估,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战略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生产要素的紧急调度和总量平衡;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县国防动员和军民融合发展日常工作;承担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和总结等工作。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承担有关县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提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工资、福利待遇等政策,承担机关财务(含人员工资调整、福利待遇等)、内部审计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政、财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遵守国家财经纪律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项目资金和前期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审核各种财务凭证。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和上报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文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建议,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向金融机构推荐申贷项目,组织中央、省、州、县财政性建设投资、项目申报;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梳理、提请审定、公布进入行政审批系统中的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负责对进入行政审批系统中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受理和承办;负责对行政审批股室和窗口日常工作的衔接、指导和协调工作。
承担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统筹、协调、调度、检查、考核工作;提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及推进计划,做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承担中央、省、州预算和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初设、概算调整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落实投资建设宏观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三)项目管理股。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拟订土地政策实施办法;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指导区域经济协作;拟订全县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并协调实施;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计划;拟定县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方案并监督实施。
拟订贯彻国家和省西部大开发、内陆开放、“一带一路”等战略、规划、政策和方案的具体措施,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参与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规划实施有关工作;推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承担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等相关工作。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并督促实施;承担县石漠化综合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统筹交通运输(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邮政)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邮政运行状况,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牵头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按规定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承担铁路建设协调有关工作。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工业化进程的综合性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规划重大产业基地和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规划能源重大项目的布局,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协调能源资源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动态,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计划;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示范工程;统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以及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推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的衔接及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落实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承担县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大健康产业发展;负责军民融合项目申报及审批。
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县内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申报等工作;推进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及制度建设,参与县内企业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申报工作;研究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制定中长期规划,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库建设有关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权限内经贸物流项目审批和备案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县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和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争取资金建设粮油仓储和转运设备,保障粮食安全。做好经贸物流项目管理工作。综合分析对外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的有关重大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申报利用对外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备选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国外贷款项目、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和资金申报。负责抓好全县现代服务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就业和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就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顺利实施,提出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规划、计划并统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向上级申报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拟定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收购和粮食产销合作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负责指导县内各乡镇(街道)之间粮食余缺调剂;做好监测、应急和安全工作;做好军粮供应有关工作。提出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等县级物资储备规划、总量计划及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提出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储备粮的管理和农村科学储粮工作;承办中央储备粮油代储资格初审核报工作;承担粮油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储备和申报及审批工作,监督指导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粮油仓储设施统计和粮油流通基础设施统计职责。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工作,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拟定粮食行业发展、粮油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企业开展产业化经营和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及新技术推广工作;引导粮油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协调省粮食经济协会、省粮食行业协会相关工作;承担“放心粮油”工程的协调、监管和“放心粮油”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厂矿的推进工作职责。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