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望谟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批复内容向社会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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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面积(公顷) |
用途 |
批准时间 |
批复文号 |
使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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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百铁路(贵州段)项目经理部 |
黄百铁路(贵州段)工程HBZQ-5标段第七批次临时用地 |
望谟县王母街道祥乐村,大观镇纳岸村 |
0.3747 |
施工便道、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 |
2025年11月28日 |
望自然资发〔2025〕65号 |
2025年11月至2028年5月 |
联系电话:0859-4610597
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