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望谟县不动产公告(2026)第 41号
我机构拟对权利人吴英会、何秀峰名下不动产办理注销登记,该不动产坐落:望谟县复兴镇解放路424号,权属证书号:望房权证望改字第9800889号、望房权证望改字第9800889-1号。因原权属证书无法收回,现拟对上述房产证书予以公告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宣告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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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姓名(名称)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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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英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房产证证书作废) |
望谟县复兴镇解放路424号 |
土地:/ 房屋:64.12 |
住宅 |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