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自然资源 »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公告(证书作废)(吴英会户)

   字号: [ ]  视力保护色:

编号:望谟县不动产公告(2026)第 41号

我机构拟对权利人吴英会、何秀峰名下不动产办理注销登记,该不动产坐落:望谟县复兴镇解放路424号,权属证书号:望房权证望改字第9800889号、望房权证望改字第9800889-1号。因原权属证书无法收回,现拟对上述房产证书予以公告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宣告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序号

权利人姓名(名称)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吴英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房产证证书作废)

望谟县复兴镇解放路424号

土地:/

房屋:64.12

住宅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8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