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望谟县不动产公告(2026)第10号
因权利人卢兴文因保管不当,将坐落于望谟县新屯街道办柯杉村八组的土地使用证:望府集用(2006)00467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注销。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遗失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然人综合服务区不动产登记23-24号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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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姓名(名称)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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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卢兴文 |
宅基地使用权 |
望谟县新屯街道办柯杉村八组 |
土地:171.06 |
农村宅基地 |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