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自然资源 »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黄玉珠户)

   字号: [ ]  视力保护色:

编号:望谟县不动产公告(2025)第 51号

我机构拟对权利人:黄玉珠,不动产权地址:望谟县王母街道人民路(法院经济适用住房)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序号

权利人姓名(名称)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衡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

望谟县王母街道人民路(法院经济适用住房)

土地:30.99

房屋:154.95


住宅

被继承人:班忠胜。

继承人:班正雨、班正才、班朝仑、班奶兵权、黄玉珠。

继承人班朝仑、班奶兵权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班正雨、班正才放弃继承权,该宗不动产由黄玉珠继承。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0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