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望谟县不动产公告(2025)第 4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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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姓名(名称)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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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宗耀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望谟县平洞街道纳朝村(友谊加油站对面) |
土地:198.00 房屋:938.52(其中竣工认可925.40) |
住宅 |
东:黄妈海漫户住宅 西:岑阳户住宅 南:本户水泥坎 北:人行道 |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