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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罗兰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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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望谟县不动产公告(2025)第 40 号

我机构拟对权利人:罗兰兰,不动产权地址:望谟县金鼎.茗中花园57幢1单元3层3号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序号

权利人姓名(名称)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罗兰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

望谟县金鼎.茗中花园57幢1单元3层3号

土地:6.22

房屋:123.28

住宅

被继承人:王封素。

继承人:罗兰江、罗路达、罗兰兰、王建兴、王奶毅然。

继承人罗兰江、罗路达、王建兴、王奶毅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罗兰兰,该宗不动产由邓阳继承。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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