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望谟县不动产公告(2025)第 2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序号 |
权利人姓名(名称)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宝成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望谟县王母街道红棉大道 |
土地:119.00 房屋:748.65(竣工认可面积692.13) |
住宅 |
东:巷道 西:紫望公路 南:王国书户住宅 北:王琴户住宅 |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