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望谟县不动产公告(2025)第 16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序号 |
权利人姓名(名称)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封房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望谟县王母街道岜赖村安置点 |
土地:120.00 房屋:304.59 |
住宅 |
东:陈正伦户住宅 西:王封虎户住宅 南:已征用国有土地 北:已征用国有土地 |
2 |
陈正伦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望谟县王母街道岜赖村安置点 |
土地:120.00 房屋:305.01 |
住宅 |
东:公共通道 西:王封房户住宅 南:已征用国有土地 北:已征用国有土地 |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