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自然资源 » 不动产登记

关于望谟县布依之春小区(一期第一批)可以办理房屋登记的公告

   字号: [ ]  视力保护色:

编号:望谟县不动产公告(2024)第 63号

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到我局办理了布依之春小区(A4栋、A5栋、A7栋、A8栋、A9栋、A13栋、B2栋、B3栋、H栋)住宅的首次登记,购房者可持以下资料到望谟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2、商品房买卖合同;3、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4、房屋平面图(到物业办公室领取);办事地址:望谟县观山水公馆往里200米,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然人综合服务区不动产登记窗口23-24号。联系电话:0859-4618279。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