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自然资源 »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公告(遗失申明)(代勇)

   字号: [ ]  视力保护色:

编号:望谟县不动产公告(2024)第 46 号

不动产权利人代勇不慎遗失以下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中心二楼23-24号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序号

权利人姓名(名称)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代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望谟县平洞工业园区22号

土地:8255.02

房屋:/


其他商服用地

证书号:黔(2023)望谟县不动产权第0003141号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8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