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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2025年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共享师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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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5〕16号) 文件精神,聚焦我县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以构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抓手、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执行为目标,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以“农民”为中心、以“田间”为课堂、以“实践实训”为重要手段,以近年的农民教育培训要素建设为基础,健全完善“一主多元”的培育体系。2025年拟遴选建设农民田间学校1-2所,农民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基地)3-10个,共享师资3-10名。

一、选用原则

按照产业导向、科学布局、主体自愿、能力匹配、政府引导、规范管理、突出实效的原则遴选建设和选聘。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共享师资需根据望谟县农业农村局管理指导,配合培训机构,完成以高素质农民培育为主的农民教育培训的具体保障和落地执行工作。协会等相关组织,协助管理部门统筹、联络农民教育培训各要素,进一步规范培训和延展推进多形式的学员跟踪服务。

二、遴选范围和遴选范围

(一)农民田间学校

1.遴选范围:望谟县内,依法成立、且正常运营2年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协会、行会、涉农培训机构,高素质农民领办的经营主体和科技示范基地可优先申报。

2.遴选范围:(1)区域要求。位于望谟县产业集聚度较高区域,且以从事望谟县主导或优势特色产业为主。

(2)教室要求。有可供50名以上学员学习的固定培训教室和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能够满足学员培育理论课的保障执行。

(3)食宿实训要求。一是有能解决对应人数学员食宿的硬件条件;二是有能够满足实践实训、现场观摩、实验示范等场所。

(4)服务点要求。原则有满足基本功能的学员跟踪服务点(高素质农民学员之家),如该区域没有对应条件的,需2025年内建成并用于开展学员服务。

(5)师资要求。一是配备有来自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专家教授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乡土专家组成的师资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且有长期稳定合作;二是配备有1人及以上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专业农技人员作为田间学校辅导员;三是配备有1人及以上实训教师。

(6)培训基础要求。一是近年来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三是有相应的后续培育工作计划。

(7)信用要求。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技术培训服务活动;二是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8)意愿要求。自愿协助望谟县农业农村局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相关具体工作。

(二)农民实训基地

1.遴选范围:望谟县内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坝区、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

2.遴选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相关自有农业农村产业或关键生产经营环节。

(2)具备容纳50人以上产业链条关键环节实习实训场所。

(3)具备1人及以上产业实训老师和对应课程体系。

(4)能开展观摩学习、实习实训和岗位实习。

(5)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

(6)自愿协助望谟县农业农村局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训等工作。

(三)共享师资

1.遴选范围:望谟县内有一定农业专长的“土专家”,现任培训教师等。

2.遴选参考条件:(1)在农民教育培训课程方面业务能力强,有专长。

(2)学员满意度和评价高。

(3)能支持配合总体工作,能适度跨区域提供农民教育培训教学服务。

(4)对学员、对产业,有持续指导、跟踪的能力和热情。

(5)自愿在望谟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授课和相关工作。

(四)相关协会(联盟)

1.遴选范围:望谟县内有农民培训相关功能的协会、联盟、委员会等,产学研、非营利机构等公益类组织。

遴选参考条件:(1)组织业务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相关。

(2)运转正常,有固定场所和人员。

(3)有能力和意愿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资源统筹和相关具体工作。

(4)自愿接受望谟县农业农村局管理指导。

三、认定和考核

(一)认定程序。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共享师资,按照自主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报州级和省级备案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审查核实、择优确定、上报备案四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认定工作每3年一次,时间为上半年。

(二)总结考核。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共享师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3月进行总结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据实增减并完善手续。

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的一个认定期为三年,不符合条件当年取消资格(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发挥农民田间学校或实训基地作用;或师资团队不能满足培训对应需求;或经营主体被注销)予以撤销;

共享师资的聘书有效期三年,不符合条件的当年解聘(身体不能胜任农民培训工作;被学员投诉且证实;受到个人处分)。

四、申报相关事宜

自公告发布日起,2025年8月18日前,有申报意愿的单位(机构)、个人须提交申报材料、汇总表、相关印证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到望谟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培训与科技教育股报名登记。联系人:张钦;联系电话:0859-4610377;电子邮箱:3454292884@qq.com。


附件:1.贵州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书.pdf

2.贵州省农民实训基地申报表.pdf

3.2025年农民田间学校信息汇总表.xlsx

4.2025年农业实训基地信息汇总表.xlsx

5.2025年共享师资汇总信息表.xlsx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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