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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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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6-811915
  •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 文号: 望农发〔2026〕21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望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5日   

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65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粮油粮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玉米、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聚焦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组织全县16个乡镇(街道)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围绕水稻、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应用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田间装备等充分挖掘增产潜力,落实单产提升技术覆盖面积0.75万亩以上,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油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重点内容

(一)资金来源。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65号)文件,下达望谟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资金112万元。

(二)主要指标

1.数量指标。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0.75万亩。

2.质量指标。粮油单产技术到位率≧95%。

3.成本指标。定额成本控制率100%。

4.时效指标。按阶段完成率100%。

5.经济指标。粮油单产提升。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民满意度≧85%。

(三)实施主体。承担主体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原则上单作物种植面积15亩以上)、家庭农场(原则上单作物种植面积16亩以上)、农民合作社(原则上单作物种植面积50亩以上)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支持纳入农业农村部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合作社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

(四)单产目标。项目主体当年申报作物的单产须较上年调查队反馈同种作物的单产提升10%以上,即:水稻单产≧496.53公斤/亩、玉米单产≧344.09公斤/亩。

三、支持内容

(一)应用优良品种。推广应用省、市、县发布的水稻、玉米高产优质主推品种,落实种子包衣、药剂拌种等播前处理措施。

(二)推广关键技术。落实《贵州省主要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技术(如:水稻“两增一调”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玉米“一增五改”高产高效栽培技术)。

(三)建设田间装备。支持建设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水肥精准调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田间装置装备。

(四)开展有机肥替代。因地制宜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措施,提升土壤肥力。

四、奖补方式

资金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奖补的方式具体实施。奖补标准可统筹考虑面积任务、技术措施内容、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资金总额等因素科学设置,并对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原则上进行梯度补贴,且每亩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防止“垒大户”。

1.合作社。原则上每亩补助180元,每个合作社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家庭农场。原则上每亩补助160元,每户家庭农场奖补金额不超过4万元。

3.种植大户。原则上每亩补助147元,每户大户奖补金额不超过2万元。

五、资金概算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65号)文件,下达望谟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资金112万元,资金概算如下:

序号

补助对象

拟补助数量(个、户)

拟补助面积(亩)

拟补助标准(元/亩)

拟补助资金(元)

备注

1

合作社

1

80

180

14400

2

家庭农场

20

1008.9

160

161424

3

种植大户

314

6411.1

147

942431.7

合计

335

7500

1118255.7

资金兑付说明:本表为前期申报概算,补助认定面积以各乡镇(街道)现场实地验收后的实际种植面积为准,补助资金按照对应主体补助标准据实测算拨付。若实际验收合格面积小于拟补助面积,相应核减补助资金;实际核算补助总额不得突破上级下达专项资金 112 万元总控制额度。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全县从事水稻、玉米为重点的粮油作物生产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进行摸底,精准掌握全县粮油生产经营主体种植情况。

(二)主体申报。各乡镇(街道)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品种名称、种植面积、落实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如实填写《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附件2)后向所在乡镇(街道)提请申请,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种植情况同步进行测产,如实填写测产表,与申报材料共同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过程管理。项目主体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在品种选择、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填写田间农事操作表(附件3),并建立生产档案,以乡镇为单位填写项目主体档案表(附件4)。

(四)测产验收核实。作物收获季节,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开展测产验收,测产验收对象覆盖所有申报主体。测产结束后,乡镇(街道)向县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及实际种植面积,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任务量大,单产提升效果明显的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

(五)确定承担项目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

(六)公示奖补。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主体上报、措施落实、测产复核情况,对单产提升效果按照择优竞争的方式排序,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奖补资金。并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到人到户直接补贴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县级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七、申报材料

1.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附件2)。

2.种植面积证明材料(种植自有土地的需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流转他人土地需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或合同;种植自有土地及他人土地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流转他人土地无流转协议或合同的,由所在村委出具种植面积说明;或种植图斑)。

3.生产经营过程相关图片、田间农事操作表、项目主体档案表。

4.测产记录表(乡镇测产人员不少于3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确保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效用,特成立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  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鲍相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阮正林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刘  骞  油迈瑶族乡人大主席

王自理  平洞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潘  琳  打易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罗乾南  王母街道办副主任

罗登祥  新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田龙军  蟠桃街道办副主任

甯隆忠  麻山镇副镇长

庞高峰  乐元镇副镇长

万昌祥  昂武镇副镇长

姚坤鹏  大观镇副镇长

石帮盛  桑郎镇副镇长

史文卫  乐旺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罗森磊  石屯镇党委副书记

杨光信  蔗香镇副镇长

徐明聪  郊纳镇副镇长

王万思  边饶镇副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望谟县农业农村局粮油作物技术推广股,由鲍相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阮正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为贯彻落实省州关于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特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明洁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成  员:蒋邦念  县农业农村局助理农艺师

扈月豪  县农业农村局助理农艺师

刘青青  县农业农村局助理农艺师

汤安英  县农业农村局助理农艺师

韦堂倩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黄春勇  县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拟定实施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检查技术到位率、开展粮油测产、项目验收、项目总结等工作,确保项目完成。

(二)加强技术服务。结合农技人员创新创业行动开展,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由望谟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农业技术人员负责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工作技术服务。采取县镇联动举办现场培训、技术服务入主体等方式,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做好良种运用推广、主推技术落实、测产验收等工作,完善农事生产记录,负责奖补资料审核、复核验收、单产提升效果排序、奖补兑现等,不断提升粮油生产单产水平。

(三)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落实粮油单产提升技术,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奖补资金申报形成良好的粮油单产提升比学赶超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过程管理,全程确保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实施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开展总结,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做法、问题、经验等为下一步推广粮油单产提升,主体培育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

1.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

2.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目申报表

3.田间农事操作记录表

4.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政策解读:https://www.gzwm.gov.cn/xxgk/xxgkml/jcxxgk/zcwj/zcjd/202607/t20260722_90651847.html

附件1

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

序号

乡镇

计划补助主体数量

面积(亩)

计划补助资金(元)

合作社

家庭农场

种植大户

备注

数量(个)

面积(亩)

补助资金(元)

数量(户)

面积
(亩)

补助资金(元)

数量
(户)

面积
(亩)

补助资金(元)

1

打易镇

27

521

76587

0

0


0

0

0

27

521

76587


2

乐元镇

7

147.1

22148.9




2

40.4

6464

5

106.7

15684.9


3

麻山镇

69

1444.32

213862.04




3

119

19040

66

1325.32

194822.04


4

昂武镇

3

68.78

10110.66





0

0

3

68.78

10110.66


5

大观镇

32

636.4

93550.8





0

0

32

636.4

93550.8


6

郊纳镇

29

565

83055





0

0

29

565

83055


7

乐旺镇

44

849.3

127343.1




7

192

30720

37

657.3

96623.1


8

桑郎镇

54

1090.8

162987.6

1

80

14400


0

0

53

1010.8

148587.6


9

石屯镇

15

355

52185





0

0

15

355

52185


10

王母街道

3

80

11760





0

0

3

80

11760


11

新屯街道

31

655.34

98382.48




6

157.5

25200

25

497.84

73182.48


12

边饶镇

10

212

31164





0

0

10

212

31164


13

蟠桃街道

1

150

24000




1

150

24000

0

0

0


14

蔗香镇

8

304.96

44829.12





0

0

8

304.96

44829.12


15

平洞街道

2

420

66290




1

350

56000

1

70

10290


合计

335

7500

1118255.7

1

80

14400

20

1008.9

161424

314

6411.1

942431.7


附件2

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作物种类


种子品种


技术模式


单产水平


种植面积(亩)


项目实施内容


申报主体

本人承诺,无严重失信行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来源合法合规。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实施主体(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意见

经核查,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种植      作物    亩,经镇级测产,亩产    公斤,单产水平较上年统计反馈数单产水平提升    %,建议推荐申报。

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公章)

负责人(签字):

乡镇(街道)意见

同意推荐申报。

乡镇(街道)(公章)

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3

田间农事操作记录表

日期

作物品种

作物面积

作业内容

农业投入品

(种子、肥、药等)

天气情况

备注

商品名称

用量

























































注:本田间农事操作记录表应体现田间生产过程

附件4

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镇(街道):



时间:




填表人:



序号

村组

项目主体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作物种类

作物品种

面积(亩)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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