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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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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依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政策制定,围绕玉米、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聚焦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

一、目标任务

组织全县16个乡镇(街道)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围绕水稻、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应用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田间装备等充分挖掘增产潜力,落实单产提升技术覆盖面积0.75万亩以上,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油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补助关键要点

1.资金来源: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12万元,专款专用。

2.实施主体:承担主体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原则上单作物种植面积15亩以上)、家庭农场(原则上单作物种植面积16亩以上)、农民合作社(原则上单作物种植面积50亩以上)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支持纳入农业农村部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合作社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

3.支持内容:应用优良品种、推广关键技术、建设田间装备、开展有机肥替代等。

4.奖补方式:资金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奖补的方式具体实施。原则上进行梯度补贴,且每亩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防止“垒大户”。合作社原则上每亩补助180元,每个合作社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家庭农场原则上每亩补助160元,每户家庭农场奖补金额不超过4万元。种植大户原则上每亩补助147元,每户大户奖补金额不超过2万元。

三、实施流程

摸底排查→主体申报→项目主体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乡镇对所有申报主体全覆盖测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测复核→确定项目主体→公示奖补→绩效评价与档案归档。

四、保障与服务

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与项目实施小组,全程提供技术指导;严格规范审核、发放、公示流程,确保政策公开透明、补助精准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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