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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望谟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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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高效、精准发放到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补贴到户、公开透明、精准高效原则

三、资金来源

2026年省级下达总资金1933万元。

三、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补贴依据

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依据。

以下情形不予补贴:

1.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2.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

3.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4.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5.开展耕种情况核实时,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2026年补贴资格。

6.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五、补贴标准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55.12元/亩,按照同一地块只补一次的原则,对于种植油菜(以2026年为收获季)的耕地,在耕地补贴发放标准基础上每亩再增加10元补贴。

六、补贴方式

2026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纳入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由县财政局依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发放清册,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进行集中统发到户。

七、补贴流程及进度安排

(一)宣传培训(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5日)。

(二)村级入户核实与公示(2026年3月6日—2026年4月20日)。

(三)镇级复核与公示(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25日)

(四)县级审核(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8日)

(五)补贴发放(2026年5月31日—2026年6月30日)。

八、部门及乡镇(街道)工作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统筹,县财政局负责发放,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反馈更新完善的农村承包地确权数据,县林业局负责提供林地核减、退耕还林地块矢量数据,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林地核减等基础数据核实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辖区补贴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村级核实、现场复核、两级公示、异议处置、资料上报,落实耕地撂荒排查,做好政策答疑和矛盾化解。各村(社区)负责开展入户摸排、农户签字、村级公示、资料上报,做好政策到户宣传。


政策文件:https://www.gzwm.gov.cn/xxgk/xxgkml/jcxxgk/zcwj/zfbf/202606/t20260612_90518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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