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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望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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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目的和作用

为优化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的空间布局,规范许可资源分配公平、公正,建立良好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护未成年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是设置卷烟零售点布局、规范零售终端市场主体准入的合法手段,是零售许可审批的重要标准。

二、制定的背景

原2021年发布的《望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合法性不足。因行业内上位法修改,行业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变化较多,导致原《望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内容已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部分条款存在违反上位法规定、用语表述不严谨、内容不完善、条款内容重复等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建立良好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护未成年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制定的依据

制定《望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的主要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州烟专〔2023〕4号)《2022年望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调研报告》(厦门博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四、制定程序及方法

(一)充分调研

前期聘请有资质、经营丰富的厦门博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望谟县辖区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人口数量和现有烟草零售点等各方面作全方位调研。主要采取文献资料调查法、问卷调查法、现场观察法、座谈调查法、深度访谈法和拦截访问法等调研法,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论证起草

结合第三方调研报告,县局进一步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村、(城区街道、办)调查,采集全县各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卷烟零售点现状等参数,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测算出《望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最小化市场单元合理布局规划表》。并经过反复讨论论证,草拟了《望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

(三)法制审查和公开征求意见

将《望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先后送州烟草局法规科进行审核,再送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望谟县烟草局通过政府网站,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举行听证后,发布实施。

五、制定的模式

《望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使用最小化市场单元模式对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设置,以总量控制为主,距离控制为辅相结合的综合模式进行规划。

六、制定的主要内容

《望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共五章、二十九条,各章依次为总则、基本原则、规划标准和附则。

(一)“总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共六条。主要内容有: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涉及对象和布局方式。

(二)“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基本原则,共三条。主要内容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并结合市场实际实行动态管理。

(三)“规划标准”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规划标准,共六条,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零售户总量与烟草制品消费需求相适应,充分保障零售户收益,在把握现状、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结合望谟县卷烟消费需求、零售户收益、零售市场布局等情况,核定辖区年度零售许可合理数量。

二是布局模式:根据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使用最小化市场单元模式对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设置,以总量控制为主,距离控制为辅相结合的综合模式进行规划。结合辖区市场实际,规定了各市场单元准入条件。

三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设定了禁止和准入的情形。

四是为体现烟草行业秉承“报效国家、回报社会”的行业使命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规定了对弱势群体和军烈属等放宽准入条件的情形。

(四)“布局规划及办理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布局规划及办理公开,共四条,具体明确规划总量、公开方式、办理时限等。

(五)“附则”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附则,共十条。主要内容《规定》中有关用语含义及相关说明,并对施行时间、解释权作出说明。                      

贵州省望谟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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