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明确林地边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优化林地功能布局,提高林地利用效益,为实现林地科学管理奠定基础,确保如期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
1.明确林地边界;
2.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和任务;
3.分解林保规划目标,进行林地保护利用的分区、分类、分级、分等、分起源,优化县域内的林地结构和空间功能布局;
4.明确林地保护的对象、内容和措施(林地的数量保护、质量保护、生态空间保护);
5.明确林地利用的方向、内容和措施(优先满足国、省以及具有地方优势的林业项目);
6.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和措施。
三、内容
1.现状分析与评价。分析林地资源环境禀赋特点,识别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从数量、质量、布局、结构、效率等方面,评估林地保护利用现状问题和风险挑战。
2.明确目标任务和布局。明确我县的规划目标,提出对应的规划任务,进一步落实、纠错和完善,梳理指标差异情况,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总体格局。
3.全面保护林地。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林地分类、分级管理,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提出确保林地保有量的措施及相应工程。
4.合理利用林地。按照科学用地、因地制宜、适地适策、地尽其力的原则,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方向、措施及相应工程。
5.治理体系与重大工程。提出完善林地治理体系和提升林地治理能力的相关措施,明确布局要求和重点工程安排;确定生态修复、节约用地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布局。
6.保障措施。提出规划实施的组织、政策、制度、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四、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覆盖全县16个乡镇(街道)、1个国有林场、2个自然保护区和1个湿地公园。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15年,即2021年~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为2025年。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月1日—3月31日)
成立林保规划组织机构,编制实施方案、操作细则,并按期上报黔西南州林业局审查。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3年4月1日—10月31日)
参考国土空间规划和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协调相关基础数据,确定规划基数;明确县级林保规划目标与任务;同步开展县级林保规划文本编制。
(三)规划审查与报批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
根据我县林保规划编制完成情况及按照上级编制程序,及时征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环保、农业、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部门意见;按意见对规划成果修改完善,开展专家评审;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成果报黔西南州林业局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望谟县人民政府批准;获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六、资金筹集及使用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黔财农〔2007〕114号)的规定,林保规划属于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可纳入森林植被恢复费列支,县级编制单位在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可按程序申请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给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