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关于《望谟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字号: [ ]  视力保护色:

一、目的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为客观准确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成效、新经验以及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政务信息考核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意义

核工作坚持标准、突出质量、注重实效,旨在推动政务信息工作拓展领域、深化内容、提高层次,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反映下情、服务决策的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是人员配备和要求

为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信息网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并确定1名以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文字水平的同志为信息员,负责本区域政务信息调研、收集、编辑和报送工作。

二是报送内容及要求

重点反映部门和基层一线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新经验,从个别情况中挖掘、研究普遍性信息,捕捉和研究苗头信息、焦点信息及前瞻性信息。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报送信息需经单位分管信息的领导审核把关签字,重要信息上报需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

三是考核对象、内容

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考核内容,完成县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约稿工作;积极主动报送符合采用要求的政务信息,完成设定的政务信息季度任务。  

四是计分、扣分标准

计分标准:根据被省级、州级采用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黔西南府办发〔2023〕1 号)得分。

扣分标准:未如期按时、按要求完成专题约稿信息任务的、 未完成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临时性政务信息任务的将进行扣分

五是 通报表扬

县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政务信息采用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对未完成县政府制定的季度政务信息任务目标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信息报送质量、数量等情况,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对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在全县予以通报表扬。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