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望谟县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因上级出台的扶贫项目管理文件均未明确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具体操作程序,导致各项目实施单位缺乏处置参考依据和流程。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确保扶贫项目资产规范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望谟县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无效资产处置,提高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二、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资产范围: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
(二)处置类型:因全县经济布局、规划调整和政策因素拆除,使用寿命到期不能发挥其扶贫功能,灾害损毁造成无法修复等扶贫项目资产,可进行资产处置。
(四)处置流程:村申请、镇审查、部门审批流程进行处置。
(五)处置档案收集:按照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材料收集清单,逐项收集完善归档,建立“一资产一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全流程管理,做到资产管理有据可查、真实有效。
三、方案依据
《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