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汛旱字〔2025〕2号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度汛期县城、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社区)、中小型水库、山塘、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以有利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确保全县安全度汛。汛期行政领导职务及分工发生变动的,由新上任的领导接替相应行政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辖区内的景区、移民安置点、建筑工地、学校等重点单位(场所)防汛抗旱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按照防汛抗旱职责要求,及时到位,熟悉防汛抗旱有关工作要求,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1:望谟县2025年度县乡村三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xlsx
3 望谟县2025年度中型水库、重点小(1)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巡坝责任人名单.xlsx
4 望谟县2025年度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巡坝责任人名单.xlsx
5 望谟县2025年度小(2)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
望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