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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望谟县石屯镇星辰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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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石屯镇星辰小卖部经营者韦娇:

     2022年1月11日,望谟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望谟县石屯镇星辰小卖部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望谟县石屯镇星辰小卖部(经营者:韦娇)疑存在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没收非法经营的爆竹类串17件186卷(卷、封)、烟花类66件,并给予韦娇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望谟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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