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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杨家堡上金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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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应急罚〔20215号)


贵州省望谟县杨家堡上金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李矿生:

望谟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202191日到贵州省望谟县杨家堡上金矿矿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无安全投入研究、部署、落实相关资料,未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贵州省望谟县杨家堡上金矿矿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李矿生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望谟县应急管理局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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