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望谟县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6年7月29日。
二、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地点
望谟县人民医院。
四、体检须知
参加体检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未带证件的,不得参加体检。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注意事项
1.选聘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为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分批次进行)。体检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前2日内,请考生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体检前1日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请考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用酒类及其它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请考生不要饮水和进食,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女性考生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考生请如实填写《体检表》个人基本信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其他事项
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望谟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次体检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八、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望谟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725777
咨询时段: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望谟县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望谟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