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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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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普法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法治部署;《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学习资料。(牵头股室:党政办、党建办)

2.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牵头股室:党建办、纪委办)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依法行政等相关政策法规。(牵头股室:党政办、党建办)

(二)个性普法内容

1.《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收养相关规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牵头股室:公共事务办)

2.《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利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牵头股室:党建办、妇联)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牵头股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4.《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禁毒法》(牵头股室:平安法治办)

5.《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法律援助相关法规政策。(牵头股室:司法所)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乡规划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牵头股室: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7.《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牵头股室: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草原禁火令》及森林防火相关法规政策。(牵头股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

9.《征兵工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牵头股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二、普法对象

坚持系统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以辖区全体公民为基础,突出重点人群分类开展。主要包括:乡镇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及基层工作人员,强化依法履职能力;辖区小学及幼儿园青少年,重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广大农村群众、进城务工人员及个体工商户,普及与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强权益保障普法;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法治警示与教育引导。通过分层分类普法,推动法治宣传全覆盖,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普法目标

2026年是“九五”普法谋划启动之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辖区普法全覆盖。聚焦机关干部、村居干部、青少年、农村群众、特殊群体及重点人员,分层分类开展共性与个性普法。深化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核心内容,普及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专项法规。力争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显著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牢固树立,群众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为乡镇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四、工作计划

紧扣年度法治宣传重点,按季度推进重点活动,年终进行总结评估,统筹推进共性与个性普法内容,压实各部门、股室普法责任,实现精准普法、常态普法。

(一)抓实日常共性普法

党政办、党建办、平安法治办牵头,常态化组织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基础法律法规,将学法用法纳入理论学习和日常考核,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二)依托节点开展集中普法

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由平安法治办、司法所牵头开展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及法律援助宣传;在“3·8”妇女节、“6·1”儿童节,由党建办(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反家暴、未成年人保护普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普及民生相关法律知识。

(三)紧扣行业开展专项普法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在春耕、秋收等时段,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平安法治办、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依托禁毒日、信访法治宣传月,宣传人民调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重点普及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综合公共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等结合业务,开展社会救助、慈善、征兵优抚、殡葬管理等普法。

(四)丰富普法形式

通过院坝宣讲、校园法治课、入户宣传、微信群推送、宣传栏更新等方式,面向农村群众、务工人员、青少年、特殊群体及社区矫正对象分层施教。全年按季度推进重点活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年终总结评估,确保各项普法任务落地见效。

五、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牵头股室:平安法治办,联络员石保行,联系电话:13379670559,0859-4825070,邮箱:3669255742@qq.com。

声明:本清单依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及省、州、县有关工作要求制定。

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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