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责任
《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大厅各进驻部门人员、办事企业及群众
三、普法目标
以“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原则,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队伍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规范审批服务、热线办理、大厅管理等全流程依法行政行为,增强企业群众办事法治意识与维权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普法责任清单
1.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目标,细化普法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办公室
普法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底前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班子(扩大)会、中心干部职工会、大厅干部职工会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
责任部门:办公室
普法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3.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日常在线学法用法及年度考试。
责任部门:办公室
普法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责任部门:办公室
普法对象:全体班子成员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5.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
普法对象:全体干部职工、办事群众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望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络员:周华英
联系电话:0859-461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