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接受了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材料,现予以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限: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
通讯地址:望谟县平洞街道平洞大道望谟县综治中心(607室)
联系电话:0859-4610379(望谟县水务局)
附件:望谟县水务局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清单.xlsx
望谟县水务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