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望谟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增片区(老车站片区、平坝片区)房屋及土地征收的决定.pdf
附件1:(平坝、老车站)红线图).pdf
附件2:望府办发〔2017〕273号.doc
望谟县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内装修装饰、配套附属设施、随房院落空地、林木的补偿标准.xlsx
附件3:望府办发〔2018〕178 号.pdf
附件4:望府办发〔2019〕67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