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望谟段) 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望谟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征收,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结合望谟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望谟段) 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征求意见时间30日(2026年1月22日至2月22日)。
请各单位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6年2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至我单位(联系人:梁斌,联系电话:15908592111,邮箱:179233271@qq.com)。以便我单位综合各方意见后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执行,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
附件:《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望谟段) 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