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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资产移交接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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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理顺公路管养事权和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协商,对望谟境内部分普通公路移交接管权责进行调整。自2026年9月11日起,由接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等要求履行公路资产的建设、养护、交通综合执法职责,承担属于权限内的相关责任以及三方约定的责任。现将移交单位、接管单位、具体线路和里程公告如下:

一、移交、接管具体路线和里程

(一)移交至公路管理机构管养路段

1.省道S550线K0+000至K30+000(望谟县桑郎镇S550与G552交叉点至望谟县乐旺镇),共计30公里;K97+300至K105+680(望谟县打岩小学路口至望谟县石屯镇街上),共计8.38公里;K120+930至K152+700(望谟县石屯镇坡凹寨至望谟县乐元镇街上),共计31.77公里。

2.省道S318线K78+780至K113+275(望谟县八一村至望谟县大观镇与G552交叉点),共计34.495公里。

3.省道S315线K299+330至K312+215(望谟紫云交界至望谟郊纳改造路段连接点),共计12.885公里。

移交单位:望谟县人民政府

接管单位: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负责交通综合执法)

(二)移交至地方人民政府管养路段

1.国道道G552线K286+300至K286+765(望谟县桑郎镇街上至望谟县桑郎镇养护站),共计0.465公里;K331+282至K333+840(望谟县大观收费站入口至望谟县大观镇街上),共计2.558公里;K350+380至K351+402(望谟县祥乐村至望谟县祥乐路口),共计1.022公里。

移交单位: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负责交通综合执法)

接管单位:望谟县人民政府




望谟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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