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代理记账机构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代理记账行业诚信、健康、规范发展,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管局 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望谟县财政局近日组织对望谟利赢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15日,共15个工作日。
二、公示对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望谟县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存续代理记账机构。
三、评价等级说明
本次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无业务级。
四、异议申诉及信用修复方式
异议申诉:各代理记账机构对信用评价等级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原评价机关书面提出核实申请,并提交《贵州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异议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须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信用修复:各代理记账机构可在本次评价结果最终确定前,主动整改相关扣分项所涉问题,并向评价机关提交《贵州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整改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经核实后,相关指标可不予扣分。此机制旨在为机构提供及时纠错、提升信用等级的途径,不影响已由其他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独立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859-2258007
附件1.望谟县代理记账2025年信用评价(试点)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