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黔农领办〔2024〕4号)精神,我县严格按照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识别和消除风险程序开展工作,经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审核研判,县级审定罗记老等13户因病、因学和因意外事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符合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条件,同意纳入监测帮扶。现予以公告。
附件:望谟县2026年8月份新识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名单.xlsx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