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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水务局关于公布望谟县2026年小(2)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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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水旱灾害防御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现将望谟县2026年小(2)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原责任人、负责人如有变动,请及时作出调整并报县水务局备案。

特此公示

附件:望谟县2026年小(2)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望谟县水务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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