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1月15日,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对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28日,县委第十轮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财政局党组于2025年5月20日,对机关支部、退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2025年召开的支委会24次、党员大会8次中,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
2.贯彻落实有差距。
整改成效:2025年以来,县财政局通过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的等重要讲话精神29次,我单位均结合财政职责职能,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学习不全面。
整改成效:2025年5月13日党组(扩大)会议已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至第十一章。
4.落实要求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办公室根据县委宣传部下发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重点任务安排,及时制定我单位学习计划及研讨会议方案,并提前一周发布到班子群、督促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事例开展研讨发言,2025年共计召开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二是2025年理论中心组召开会议前,办公室对材料进行预先审查和审核,党组书记对经过前期审查的会议相关事项进行最终把关,待研讨材料过关后才进行组织学习。
5.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一是县财政局在3月4日召开2025年上半年干部职工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5年7月29日召开巡察的民主生活会时将9位同志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个人检视剖析材料。
6.落实保密工作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书记已于2025年6月19日对局办公室全体成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办公室成员把握好涉密文件和敏感信息的知晓范围,保存管理好涉密文件,强调要将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和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中;二是对局办公室涉密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做好台账管理;三是已在县财政局保密工作专题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法律法规。四是计划将保密工作纳入各领导干部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接受监督和评议。
7.防范债务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成效:县财政局已于2024年11月29日及时兑付到期的政府债券利息。
8.政务公开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已组织预算股、国库股全体工作人员对预决算公开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开展集中学习,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确保工作人员深刻理解预决算公开要求。在2025年度严格按要求及时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等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已完成公开工作,并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准确。二是已及时更新财政局门户网站“领导之窗”专栏,明确办公室王封依负责财政局门户网站更新工作,相关信息有变动时,及时进行更新。
9.落实改革要求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已拟定《望谟县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方案》;二是依照政策,平台公司逐渐退出融资平台名录,2024年已退出平台公司6家,2025年已退出平台公司8家三是县友谊商贸公司(望谟县盈旺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改制工作。
10.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缓慢。
整改成效:2025年3月4日,县财政局通过认真研判,酝酿,向县委组织部推荐拟任县管一类、二类国有企业负责人人选,待人员备齐后,按程序推动成立集团公司及公司党委、纪委。
11.督促指导国有资产盘活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盘活方案,已制定《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商业街闲置资产盘活方案》,《望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小区商业街盘活闲置资产招商方案》(2025年版)、《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资产(门面租赁)管理办法》(2025年版)、《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望金鼎董事决议(2025)17号)等文件;二是2025年9月17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商超等实体零售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的通知》(望财字〔2025〕28号)文件,降低商铺租金成本;三是对接各相关部门,通过计划申请将未销售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房,为外来务工人员及公职人员提供住房以及公开面向社会招商招租的方式盘活全县资产,截至2026年2月10日,全县已盘活士地、房产总面积44.23万平方米,其中已盘活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县管国有企业实施的金鼎:良佳苑、金鼎佳苑等项目709套商品房(门面),涉及面积9.04万平方米;已盘活望谟县晨阳服务有限公司、望谟县博荣商贸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县管国企4个地块,涉及面积35.19万平方米。
12.资产底数不清。
整改成效:一是已督促农业农村局、石屯镇登记做好新增资产会计账务处理及资产台账登记入账,并收集会计凭证和登记台账;二是于2025年7月2日已对国资办所有成员进行约谈提醒;三是县财政局于2025年6月27日组织全县各单位培训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四是2025年7月制定印发《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谟县2025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望府办函〔2025〕29号),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县管国有企业完成国有资产清查自查工作并抽取了部分单位开展抽查复查核实,共计发现8个问题。
13.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于2025年5月19日在干部职工会上学习《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二是已经组织基财局所有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文件开展学习;三是已对国库股、基财局所有成员及其分管同志进行提醒约谈;四是县财政局下步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有关程序开展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4.预算编制不科学。
整改成效:一是于2025年5月19日在干部职工会上学习《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3号)文件精神,二是准备在2026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时单独编制“三保”预算台账,明确独立科目,确保预算编制规范科学,符合财政管理要求。
15.督促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采购办工作员的学习,2025年6月18日组织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专题学习会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力度,2025年6月27日组织县级预算单位、国管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召开了全县“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暨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三是已再次对11起投诉案件开展自查,目前未发现存在不合规的问题。
16.文风不实。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文号异常清单。已完成对2018-2023年的历史文号的梳理,建立异常文号清单,逐一标注跳号、重复或缺失的文号。确保台账具有可追溯性;二是规范文号分配流程。一方面建立专人负责机制:明确由办公室王封依同志专职负责文号的统一分配与登记,实现文号发放闭环管理。另外一方面建立双人核对制度:文件印发前,严格执行拟稿人与发文人员“双核对”机制,确保文号与台账一致,目前已落实至日常发文流程;三是2025年6月18日办公室已牵头组织各股室开展统一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文件印发流程,重点明确了文号申领程序、领导签批要求以及"双核对"机制等关键环节。四是分管领导已对杨某某进行提醒约谈,要求其在今后的写材料时,不能套用前一年的模板,要根据实际客观反映出工作成效(由于贾某某同志调离县财政局,未对其开展提醒约谈,已通过电话向其反馈相关问题内容)。
17.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有差距。
整改成效:2025年4月30日对7个QQ群功能和群成员进行研判,将相似功能的QQ群进行合并,将两个县财政局内部人员的工作交流群合并为一个,将4个功能相似,群内主体人员为各预算单位财务的QQ群合并为1个。
18.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已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约谈;二是已组织涉及人员完善报账无经办人签字、会计员审核的相关手续;三是已核实出差审批单人员与实际出差人员不相符的情况并作了情况说明;四是已组织2019年会计涉及人员在会计封面进行完善。
19.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经核实,2018年价值0.42万元固定资产(其中:2台爱普生针式打印机,价值为1799元/台,资产编码为TY2018000042和TY2018000043;1台得力碎纸机,价值620元,资产编码为TY2018000023)和2021年价值0.25万元的针式打印机(资产编码为TY2021000022)均已在对应年度录入固定资产系统,2022年因无法正常使用,已按资产处置程序完成处置同时在资产系统进行申报处理。
20.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已经组织经办人员和负责人核实接待情况,并对接待清单进行完善,补签无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二是已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约谈,并学习《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接待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杜绝无公函接待、陪同人数超标准等违规行为。
21.“三公”经费缩减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5月29日蒙华武副局长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集中学习,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预算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经本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的审批和管理,规范使用、正确核算“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在填报部门决算报表时严格依据账务数据填列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保证账表相符。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错误;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已完成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员定额公用经费类项目)压减15%工作,共压减资金467万元,并将压减资金统筹用于保障“三保”及债务付息等重点支出,资金分配方案已确定并执行。
22.预算执行不到位。
整改成效:2025年5月29日蒙华武副局长组织预算股、国库股、财务室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并要求预算股严格遵守《预算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经本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控预算追加。除应急救灾支出外,原则上不追加预算,确需追加预算保障的重大事项,严格遵循“有新增财力并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办理程序。
23.制度落实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书记已对局办公室全体成员及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5年3月4日党组召开会议研究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于9月4日党组会上研究部署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四是2025年以来办公室根据县委宣传部每季度提前下发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重点任务安排,及时制定我单位学习计划及研讨会议方案,并提前一周发布到班子群、督促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事例开展研讨发言。
24.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纪律意识显著增强。2025年3月4日、6月3日分别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使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2025年4月27日,望谟县财政局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县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法人代表共60人,赴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实地参观、案例剖析和现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三是局党组持续深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对全员干部职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监督工作常态。
25.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自巡察以来,针对对于各级反馈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重要督查检查反馈报告、年度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等涉及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纳入党组会议议题;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为压实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事宜。
26.日常监管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主要领导已对相关副局长开展提醒谈话,二是明确相关同志负责对接包保村工作,加强与包保村联系,及时了解包保干部履职情况和包保村的困难需求。
27.审核把关不细。
整改成效:一是已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二是要求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分管领导对加强对项目建设各流程的管理及材料审核。
28.议事决策不严谨。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4月27日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提到党组织人事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参会人员范围。二是2025年以后,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
29.“回避”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成效:2025年4月27日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文件提到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在后续开展召开党组会议时,县财政局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0.“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5月13日党组(扩大)会议已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条例中提到末位表态制。二是2025年以后,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党组会共计81次,不存在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书记率先表态发言情况。
31.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千篇一律。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3月7日,党支部全体党员到平洞街道办开展“学党章强党性,守初心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二是2025年4月24日,党支部全体党员到边饶镇播东村开展“纪念中央红军长征过境90周年”主题党日活动。
32.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成效:县财政局党支部、退休支部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每位党员同志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解剖自己的同时、敢于对其他同志进行提出批评意见,做到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直接指出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确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3.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整改成效:县财政局党支部、退休支部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直击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
34.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党员大会上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规,将在以后的换届选举中,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组织程序和选举程序,及时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完善换届选举材料并归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二是财政局党组于2025年5月20日,对机关支部、退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35.“双报到”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一是支部书记于2025年6月20日,对未到的党员进行集体约谈,并对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双报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2025年9月2日,组织全体党员到蟠桃园社区开展“双报到”工作,严格落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双报到”为民服务要求。
36.推进机构改革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一是已组织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学习“三定方案”;二是全面梳理内设机构,确定各个股室、二级机构人员配置,明确各股室分工。
37.股级干部配备不齐。
整改成效:一是截至2025年9月,已按程序新提拔配备了股级干部20人,职务调整1人,原股级职务中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已配齐事业岗位股级干部;二是已明确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工作,定期核查机构设置和职数执行情况,结合在编人员情况,加快股级干部配备进度。
38.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已通过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对《中共望谟县委办公室 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股级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进行学习;二是已核实刘水东、张朝云2名同志股级职务职务任命未下文原因为2名同志当时均属于乡镇分局编制,不符合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股级干部任命条件,任命文件在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时未通过,故2名同志最后未正式下文。三是已根据《关于改进和规范股级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其他有关规定酝酿选拔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绩效评价股股长人选,并在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已按照程序完成任命备案。
39.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为提高规范性,2025年以来,县财政局使用干部人事专用会议记录本单独记录人事问题,班子成员依次进行表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二是为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明确干部人事记录由局办公室顾文艳同志作为记录人,罗跃同志为分管领导。
40.2024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仅派员参加党组会议2次;2023年至今监督发现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方面问题0个。
整改成效: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于6月20日,参加财政局党组会议,暂未发现问题。二是及时掌握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与县财政局办公室对接,收集未参加财政局党组会议的纪要,目前已收集5期的会议纪要材料。三是及时对财政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导,且在报相关问题台账时严格审核把关,实行“双签字”,确保上报的问题聚焦,质量高。四是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缓慢及上报问题少等情况及时开展约谈。2025年9月,参加县领导对县财政局开展的约谈工作。
41.违规发放福利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成效:一是已追回向4名非工会会员发放的福利;二是已组织学习《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黔工总字【2021】58号)及《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工总字【2025】20号文件。
42.“三会一课”问题屡改屡犯。
整改成效:一是党总支部书记于2025年5月20日对机关支部、退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5年以来,党支部均按照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月召开支部委员会,按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和上党课,已把“三会一课”形成常态化开展的工作;三是分管党建领导已亲自指导退休支部开展好“三会一课”工作,确实把退休支部的党建工作推上正常化、规范化,2025年退休支部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4次。
43.2020年县审计局反馈关于“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开展检查,已查明应缴财政款232260.02未缴财政的来龙去脉。二是根据望建党议【2025】18号党组研究决定现已冲销该笔应缴财政款232260.02。
44.2023年县审计局反馈关于“应收未收望谟县乐旺镇老寨生态渔业固定分红、资产返还等资金56.95万元”的问题,截至2024年12月仍未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委托第三方黔西南盘算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望谟县乐旺镇老寨生态渔业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截至2026年1月,已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再申请支付固定分红、资产返还等资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610360;电子邮箱7344016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