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接受了1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材料,现予以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限: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5日
通讯地址:望谟县平洞街道平洞大道望谟县综治中心(403室)
联系电话:0859-4610379(望谟县水务局)
附件:望谟县水务局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清单.xls
望谟县水务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