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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易镇人居环境整治提质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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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打易镇人居环境整治提质项目

1.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1.3项目建设地点:打易镇

1.4建设规模及内容:

采购勾臂垃圾箱50个。

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2000mm*1400mm*1000mm;箱内容积:约3.0m³;

箱体材质:箱体板材为国标1.5mm优质镀锌板,底板板材为国标1.5mm不锈钢板;挂钩、加强板规格:采用厚度8mm的碳钢板,挂钩孔两侧各加钢板加强筋(厚度8mm),内层加衬8mm厚的30mmX40mm(钢板)挂钩处长期使用;箱体骨架及后门圆弧处一次性弯管成型,内骨架采用30mm*50mm矩形方管;箱体侧板、底板等采用液压机一次模压成型,有图案形成,使箱体板材强度增加,箱体底部采用满焊,并有防漏设计,避免运输途中造成污水流出二次污染;两侧各设置1个投放口,投放口错位布置,投放口四周设计凸台,防止雨水进入箱体,门采用手动机械推拉撑杆设计,不能使用液压杆,并有锁紧功能;箱体底部前端为2个立柱,后端2个定向钢轮,铁轮载重1.5T以上;整箱体喷涂户外塑粉,经200度高温烘烤,不褪色,不脱落,耐污水腐蚀性强;采用丝网印刷技术,箱体周围,禁止停车、严禁倾倒建筑垃圾和焚烧垃圾、喷绘“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字样;所提供产品与现有垃圾车匹配使用。

1.5项目建设期限:90天

1.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8.38万元,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17.5万元(望财基〔2025〕8号),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

1.7比选范围:打易镇人居环境整治提质项目50个勾臂垃圾箱的采购、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含与现有垃圾车匹配测试)、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质期保障等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1—11月依法缴纳相关税收完税证明,以及2025年任意一个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2.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拟派本项项目负责人1人:

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北京时间9:0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望谟县打易镇人民政府

3、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法定代表人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色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授权委托人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色鲜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10:00时,地点为:望谟县打易镇人民政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七、投标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对比选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即2025年12月22日前)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谟县打易镇人民政府(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陈发志

联系电话:0859-4870023

日期: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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