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黔建施发〔2005〕28号)和《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124号)规定,经审查,望谟城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资料符合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5月12日至5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方式向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和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地址: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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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