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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民宗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教堂双语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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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2026年7月14日,望谟县民宗局到望谟县天主教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双语宣讲活动。望谟县天主教爱国会成员、场所协管员、部分信教群众代表参加。

本次宣讲活动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会上,望谟县民宗局局长马明智采用普通话和布依语双语的形式简要介绍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的历史背景、目的和意义。系统讲解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目录框架下的各版块重点内容。马明智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于2026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一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承载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使命。马明智强调:望谟县天主教爱国会全体成员、各信教群众应当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效实施,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宣讲结束后,天主教爱国会成员、部分信教群众代表先后发表了自己的学习感悟,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自觉遵守“促进法”相关规定,坚持做到爱党爱国爱教有机统一。

本次宣讲活动,有力促进了信教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了解,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下步,望谟县民宗局将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乡镇、进学校、进(村)社区等宣讲活动。

望谟县民宗局局长马明智双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与会信教群众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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