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开)
根据县委安排,2024年6月12日至8月23日,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望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2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望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县委重要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问题一: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已按照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抓学习制度,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0余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过深学悟透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问题二:贯彻执行有短板。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局党组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认识;二是信息公开,加大宣传。2025年1月6日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公开更新2025年新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情况及农机补贴信息动态等政策文件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制作宣传手册、进村入户、深入企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已发放农机购置补贴宣传资料500余份,进村入户开展宣传500余场次。
问题三:推动落实有差距。
整改成效:正在整改。县委巡察反馈的51个未完工验收项目,已完工验收项目45个,正在按程序下达验收报告3个,正在开展自查验收项目2个,完工未开展验收项目1个。
问题四:强化粮食安全有短板。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已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举一反三,提前谋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采购物资在种植季节期间发放完毕。2024年实施《望谟县2024年扩种油菜项目》采购物资已在10月8日发放完毕、《望谟县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物资在种植季节内发放完毕。
问题五:深化农村改革有短板。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2023年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乐元镇纳尖村农村“三变”改革示范项目已竣工验收,州级于10月15日出具验收报告,已组织农户开展农机使用培训,培训发证4人。
问题八:政策落实有差距。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下发了《望谟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在新街道巴巴坪村开展“首厕过关”技术现场培训会;三是制定了《望谟县农村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四是到各乡镇(街道)开展督促指导70场次。同时印发《关于对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的工作提示》督促打易镇,石屯镇、王母街道对问题进行整改。2024年新(改)建农村户厕任务数466户,目前已完成466户,其中:新建户厕407户,改建59户,完成率100%,资金拨付率100%。五是已督促指导昂武镇引导韦领信补充申请材料,于2024年10月兑现2021年秋季-2023年春季助学补助。
问题九:工作落实有差距。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已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围绕短板弱项,联合部门协作,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村干部监管培训2期,培训村级干部133人;针对存在的财务管理、经济合同不规范以及“村财乡代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立了管理制度,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有序发展。已开展合作社发展异常名录清理,对被纳入发展异常名录发合作社动员开展补报税务业务或进行注销、歇业,已注销合作社10家。针对新屯街道、大观镇等9个乡镇(街道)17个村公厕无人管护,不同程度存在卫生脏乱差、水龙头损坏、照明灯不亮等问题,已于2024年7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
问题十:履行行业监管不到位。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望谟县闽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牛蛙养殖场已出售完毕。目前已停止牛蛙养殖产业并已清理牛蛙养殖附属设施
问题十一:执行行政执法不规范。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已组织执法人员通过“贵州省司法云平台”“绿剑讲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基础知识》《新行政处罚法解读》《行政执法程序》等等。同时,通过党组(扩大)会会前学法“一刻钟”持续强化对涉农法律法规学习,持续增强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二是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组建了农业行政案件审核审查小组,全面对行政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避免和纠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错误和瑕疵,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符合法律规定,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农业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执法人员法治行为。同时,不定期对已办结行政案件进行评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问题十三:组织实施不到位。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举一反三,提前谋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采购物资在种植季节期间发放完毕。2024年实施《望谟县2024年扩种油菜项目》采购物资已在10月8日发放完毕、《望谟县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物资在种植季节内发放完毕。二是平洞街道洛郎村5万头生猪保供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初完成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1月底共引进3590余头种猪饲养,目前养殖场已投入生产并正常运营。三是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和望谟县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县级初级验收申请,2024年12月18日—19日由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桑郎镇人民政府、大观镇人民政府、石屯镇人民政府、新屯街道人民政府、乐旺镇人民政府、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业主单位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组成的县级验收小组,完成望谟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县级初验。目前正按县级初验提出的问题,整改完善项目资料,待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立即提请州级竣工验收。
问题十五:跟进督办不到位。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已于2024年7月18日,组织专业维修人员对望谟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太阳能路灯)涉及的新屯街道、蔗香镇等10个乡镇(街道)的路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目前150盏损坏的太阳能路灯已经全部修复更换并正常投入使用。
问题十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安排部署。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2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对各班子成员的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各班子成员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问题十八:开展农机牌证注销回收不及时。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持续开展农机安全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已严格按照省厅、州局及县安委办要求每月开展1次以上的联合执法及1次以上的农机安全现场检查宣传活动。二是已将未收缴的注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96本操作证,107台(套)号牌、行驶证、登记证进行动态跟踪台账管理持续进行常态化清理,并按县安委办及公安交警部门要求报送相关工作。三是已结合农机报废补贴工作推进加强对使用期限届满或依法注销的农业机械牌证的及时清理,2024年10月起截至2025年2月10日已报废拆解各型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1台,收缴牌证20套,持续整治防止注销或超期农机牌证继续使用问题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问题十九:学风不实,编造会议纪要。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加强审核,进一步规范各类审、签、发文件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2024年以来未发生此类现象。
问题二十:文风不实,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及各类汇报、总结等材料由主要领导审核,股室负责人的各类总结、汇报材料由分管负责同志亲自审核把关,对审核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已对2024年班子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现此类现象。
问题二十一:会风不实,重安排轻落实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对《贵州省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再次学习。
问题二十二:以租代购。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严格落实财政关于“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已建立完善了《望谟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采购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同时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对全局所有股室开展全面摸排,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
问题二十八:推动落实不到位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2月8日,涉及桑郎镇179户群众5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问题二十九:组织开展不及时。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望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工作项目已通过验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发放,现已统一发放到乡镇,由乡镇发放到村,再由村发放到群众。
问题三十: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建立完善了《望谟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层层审核、层层把关,规范财务报账程序。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部门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问题三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完成《望谟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明确了资产管理人、管理部门、使用人责任划分及6“一物一卡”标识管理要求。二是组织清查。已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财务室牵头、各业务股室参与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明确了各股室资产自查、工作组复核、财务系统录入的工作流程。三是梳理资产方面。已完成国有资产系统中“管理人”“管理部门”信息的初步梳理,对“临时人员”“临时部门”标注的资产开展逐一核实,正在同步建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明确资产归属部门与使用人员,后续将按规定张贴“一物一卡”标识并完成系统信息规范录入。
问题三十三:项目公示公告不规范。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法规学习,组织动物防疫物资采购人员、农业项目实施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采购领域法律法规,明确采购流程与合规要求,提升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完善公示机制,今后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期限,公示监督电话统一采用12317,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问题三十四:拨付项目进度款把关不严。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核实项目进度,已于2021年2月27日组织对项目开展初步验收核查,根据核查报告,截至核查当日,项目已完成总进度的75%,进度符合阶段性推进要求;二是强化流程规范,及时组织农业项目相关人员开展项目实施程序专题学习,明确各环节操作标准与合规要求,确保后续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执行,杜绝流程疏漏。
问题三十五: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局党组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采购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依法采购意识,明确了采购各环节的合规要求,为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专业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问题三十六:思想认识有差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已于2024年7月4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黔西南州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我州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文件精神,研究党内法规执行情况。2025年4月1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研讨《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相关内容。
问题三十七:执行要求有差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遵循“集体讨论、末位表态”原则:班子其他成员先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经集体讨论形成初步共识后,主要领导再最后一个表态发言,确保决策充分体现集体意志,避免“一言堂”。二是严格落实会议参会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进行表决,确保会议决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问题三十八:带头落实有差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9月30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约谈;二是2024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因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的行为对因违规兼职收取授课费的分管领导和7名干部进行提醒约谈。
问题三十九:抓早抓小有差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已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深入学习省、州、县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过程中,围绕案例中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度漏洞和思想根源进行深刻剖析,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对照反思,引导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问题四十:严督实导不够。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已于2024年10月14日,成立望谟县农业农村项目验收小组,进一步规范农业项目管理,加强对检查、验收工作的把关。
问题四十一:审核把关不力。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望谟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报账全流程审核标准,严格执行“层层审核、层层把关”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经费审批、票据管理、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确保财务工作合规有序。二是强化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部门举办的财务业务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最新财经法规、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专业知识,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实操演练,有效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问题四十三:管理党员不到位。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的学习,切实提升自身理论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规定。明确专人与相关党员联系沟通,目前,已完成1759元党费的收缴工作。
问题四十四:支委选举不合规。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通过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等方式,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的把握度。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党员对选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参与度。在2024年12月20日局支部的换届选举中,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达到了五分之四以上。
问题四十五:落实“双报到”要求不到位。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已严格落实社区“双报到”活动,2024年8月以来,党支部书记带队参加了3次城北社区组织的夜间巡逻和文明行动。
问题四十六:相互批评搞形式。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县委关于组织生活会的部署要求,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已要求党员干部摒弃“怕得罪人、怕伤和气”的思想,紧扣自身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杜绝用“摆成绩、讲道理、谈体会”代替问题查摆,确保批评直指要害、整改有的放矢;二是强化批评质量,防止“好人主义”倾向。明确批评意见必须具体、真实、有针对性,坚决避免以“工作希望”“改进建议”代替严肃批评,引导党员干部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自我革命,切实提升组织生活会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问题四十七:谈心谈话走过场。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已明确由支部组织委员严格审核把关,对党员的谈心谈话及相关材料逐项审核,切实做到既谈收获体会又谈差距不足,既谈自身缺点又谈对方问题,达到加深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问题四十八:落实要求不及时。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县委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议,2025年以来共召开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二是已于2025年3月6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把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推动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问题四十九:干部队伍配备不到位。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因机构改革,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编制由原来的20个编制缩减为目前的13个编制,且根据县人社及县委编办要求,执法大队人员只准出不准进,导致实际从事行政执法兼其他工作的仅4人。二是已完成人员调整与充实工作,质检股现有工作人员3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1人、大专1人,有效缓解了人员不足问题,提升了整体工作效率;三是已完成人员培训工作,后期根据检测工作要求,持续对新进人员开展各类检测技术培训,不断扩大检测范围和项目,增强检测能力;四是已组织学习《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标(GB2763-2021)》,人员已基本掌握检测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术标准,能够在实际检测工作中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有效提升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问题五十:人事工作久拖不动。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已组织学习《关于改进和规范股级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股级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操作手册》等文件精神,于11月启动人事推荐考察等相关程序,2025年2月已完成所有考察程序,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问题五十一:执行法律规定不严。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学法用法意识。二是已与田维洪等临聘人员签订续聘劳动合同。
问题五十二:常态化开展驻点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抓学习制度,2025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20余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过深学悟透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四、聚焦巡视巡察以及其他各类监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问题五十三:落实日常协调推进和跟踪督办机制不到位,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用力不够、效果不好。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该项目已于2015年开始启动实施,项目实施到2017年完工,当时问题整改资料时间显示为2016年,项目时间逻辑符合要求;2024年已组织4场畜禽养殖技术培训,培训人次达208人。
问题五十四: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长期坚持和持续整改抓得不牢,整改成效打折扣。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已制定完善了《望谟县农业农村局议事制度》,明确规定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议等会议议事内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凡属党组会议讨论的内容一律不以班子会议代替。二是已将2022年人才引进农业专业硕士龚明富同志进行岗位调整,不再从事办公室行政工作。
问题五十五:县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牵头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不够,工作牵不起、任务落不下。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一是对之前办理的案件进行错误核查,进一步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按照处罚时间要求进行办案。执法人员将坚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求真正做到认真、严格、务实的工作态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9-4610377;电子邮箱5463034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