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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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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安排,2024年6月12日至8月20日,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县应急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24日,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向县应急局党委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省、县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深入交流、加深理解,全面深入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规范会议议题申报、审批程序。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均在会前严格按程序申报和审批会议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党支部会议均在会前严格审核会议方案和议程。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二:学习有缺项。

整改措施:一是对缺项的内容,已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二是对2024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调整优化,补齐完善学习内容。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三:贯彻落实有差距。截至2024年6月,未组织开展县级地震应急演练,也未督促乡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整改措施:2024年12月3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地震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县内各学校、医院等单位均组织参加了应急演练。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四:阵地建设不到位。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望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仅更新一次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望谟县应急管理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日常管理,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做好“望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日常运营。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2024年10月以来,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4条。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上网发布的内容均一律按照严格“三审三校”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五:督促指导制度建设不到位,截至2024年7月,未修订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整改措施:一是已于2025年5月8日印发《望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是对全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县级各类专项预案进行梳理核查,督促有关单位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共完成预案修编37个。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六:队伍建设有差距。截至2024年6月,全县171个村级应急队伍有211人年龄超过55周岁。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乡镇(街道)对乡、村两级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优化,调整优化后全县16个乡级应急队伍、170个村级应急队伍共有救援人员3760名,村级队伍人员年龄均在18至55周岁之间。二是通过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乡、村两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深入开展“应急黔行·2024”贵州省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百千万”行动,联合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黔西南队赴16个乡镇(街道)对基层应急救援队伍骨干力量开展培训,共培训833人次。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七:机构不健全。截至2024年6月,未按要求组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整改措施:已组建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八:督促检查有差距。截至2024年6月,未按要求到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工作组,到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地督导检查,2024年10月以来,先后督导检查单位31家次;二是先后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3次、业务培训会2次,印发了工作提示18份,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落细。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九:监管不到位。2024年3家工贸重点企业没有纳入监管范畴。

整改措施:一是已将2024年度未纳入监督的3家企业纳入了2025年度执法计划,作为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对象。二是于2025年3月、6月、9月分别对2024年度未纳入监督的3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三是督促乡镇(街道)和发改、工科、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履行好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十:权责清单更新不及时,未及时对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动更新县级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督促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二是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县应急局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调整完善后的权责清单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十一: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落实有差距,截至2024年6月,未对某饰面用灰岩矿开展执法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度共到改饰面用灰岩矿开展执法检查3次,完成了执法检查计划。二是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实施执法检查,2024年度执法计划中明确的执法任务均已落实到位,2025年度执法计划中明确执法任务均已落实到位。三是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十二:地震应急预案更新不及时。截至2024年6月,地震应急预案仍未及时更新。

整改措施:一是已于2025年5月14日印发修编完善的《望谟县地震应急预案》。二是对全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县级各类专项预案进行梳理核查,督促有关单位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共完成预案修编37个。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十三:未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灾情信息迟报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对“6·12”灾情信息迟报的4个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涉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作出了书面检讨。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十四:督促指导不够有力。综合指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火情频发。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发出提示单等方式,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二是强化与气象、林业、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会商,先后召开4次联合会商会议,根据会商结果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1次,红色预警2次。三是会同林业、农业农村、民政、环保等单位组建5个督查组,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四是林业部门加大违规用火案件查处力度,督促公安部门加大火案的侦破力度,严惩违规用火行为。五是协调对接县法院在开展森林火灾(火情)违法案件审判时组织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旁听,提高震慑力度。六是组织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集中观看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片,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通过新媒体、院坝会、“敲门行动”等方式开展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十五: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不够有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不足。

整改措施:积极主动向省应急厅、州应急局对接汇报,省应急厅先后向我县前置了两批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州应急局向我县调拨了一批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目前县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能够满足需求。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十六:执法宽松软,没有对2家企业未购买部分员工工伤保险情况进行处罚。

整改措施:一是已将2家企业未购买部分员工工伤保险问题线索移送人社部门处理。二是将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情况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2024年10月以来,共检查单位12家次,发现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企业2家,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三是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将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四是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十七: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执法人员未现场下达文书、在现场检查时未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议,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业务培训会议,督促全体执法人员利用“贵州省行政执法培训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在线学习。三是将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列入了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内容。四是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十八:执法档案管理有差距,执法案件卷宗未按要求进行归档、统一管理。

整改措施:一是已将2024年以前办结的执法卷宗移交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存放至局档案室统一存档保管。二是新购置一个保密档案柜,用于存放2024年以来办结、尚未移交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的执法案卷,明确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十九:跟踪督促不到位。2023年10月监督检查发的重大事故隐患仍未治理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对该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督办,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治理情况。提请县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及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推进治理工作。2024年12月13日,该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二是深化运用“一单五制”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隐患交办治理,实现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验收全过程管理。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综合监管有偏差。未及时督促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2024年7月9日望谟云聚普通货物运输部发生叉车装卸货物侧翻事故,造成1人死亡。

整改措施:一是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4年12月30日经县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县政府给予3家事故责任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分管领导向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二是向3家事故责任单位发出交办单,督促其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有差距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整治。三是提请县政府修订完善了《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调整优化。四是在重点时段,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提示、工作指令等方式督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一:落实应急物资回收利用不够有力,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共出库发放帐篷中有92顶应回收未回收。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救灾物资管理业务水平。二是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望谟县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管理工作。三是针对92顶应回收未回收的帐篷,督促指导3家单位进行回收,共回收帐篷12顶,剩余80顶帐篷因破损严重没有回收价值已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二:文风抓得不严不实,审核把关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文件审签流程和要求。二是严格执行文件文稿审签制度,进一步转变文风,制发的文件均由承办股室、分管领导等进行了严格审核和校对。三是将文稿审核、校对情况列入了干部职工日常考核内容。四是责成1名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三:工会资金管理不到位,2021年11月组织秋游工会活动,违规发放活动奖品。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在开展工会活动时,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工会主席及经费审查委员对活动奖项设置、奖金奖品发放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未再次出现超标准发放奖金奖品的情况。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四:2021年11月举办秋游工会活动时超标准就餐。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开展工会活动时,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工会主席及经费审查委员对活动各项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工会各项支出符合规定,未再次出现超标准就餐的情况。三是参加2021年11月秋游活动的44名工会会员退回了超标准支出的就餐费。四是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五:临聘人员未按实际工资计算工会会费。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加强与县总工会和县财政局沟通对接,准确核算了2025年度工会会费,全体工会会员均严格按照工会会费缴纳标准缴纳了工会会费。三是重新核算2021年至2024年临聘人员工会会费,督促5名临聘人员足额补缴2021年至2024年工会会费。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六:出差审批程序不规范,存在出差审批单审批领导与出差人为同一人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二是制定出台《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出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出差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均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未出现本人审批本人出差、未经审批擅自出差的现象。四是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七:公务用车管理执行制度不到位,存在车辆单次加油量超过单位管理制度限定数量的情况,部分公务租车审批单无主要领导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租车管理相关规定。二是制定出台《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要求。三是召开公务用车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就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公务用车管理人员、驾驶员作专题培训。四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公务租车管理等相关规定,未再次出现违反规定加油、租车的情况。五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八:随意增设行政许可条款。2022年、2023年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材料中自行增加承诺书作为办理许可的前置性条件。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二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指导意见,规范开展2025、2026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未自行增设行政许可前置性条件。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九: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个别项目验收人数仅有2人,为项目经办人和分管领导;个别采购项目询价对象无相关资质。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二是制定出台《望谟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项目验收人员均不少于3人,除项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外,相关股室均派员参与了验收,未再次出现询价对象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四是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三十: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下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费给帮扶村作为办公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投入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均实行专款专用,未再次出现挪作他用的情况。二是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未发现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三十一:合同签订不严谨。2021年签订的合同引用了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制定出台《望谟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签订合同均由承办股室、分管领导等进行了严格审核和校对,并在签署前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未再次出现合同签订不严谨的情况。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三十二: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个别报账审批表无经办人、会计、分管财务领导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精神。二是修订了《望谟县应急管理局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财会监督工作。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无经办人、会计、分管财务领导签字相关审批报账资料再次进行核查,未发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情况,已督促相关人员按程序补齐签字审批手续。四是举一反三,对本单位财务账目进行全面清查,发现类似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五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三十三: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2021年6月从县应急储备仓库领取60把雨伞、60把手电筒未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将2021年6月从县应急储备仓库领取60把手电筒、60把雨伞录入了固定资产系统管理。三是制定出台《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四是举一反三对我局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发现未及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的资产64件,已逐一登记入账。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三十四:督促执行党内法规不到位,未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未对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先后通过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二是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了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三是制定出台《望谟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学习。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三十五: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2021年、2022年、2023年县每年只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工作,达不到一年至少两次的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二是研究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清单和班子成员个人清单。三是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研究防控措施。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三十六:党委会议议事不严谨,存在会前未经充分酝酿就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决策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局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局务会议议题申报、议事决策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会议、局务会议议题申报、审批程序,会议议题一律在会前由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后报主要领导亲自审定。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三十七:2021年、2024年未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单位年度财政预算。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明确议事范围。二是在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是2024年年底召开党委会议对2025年度部门预算进行了审议,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也均由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后做出决定。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三十八:未组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本单位支部党建工作,未在党委会议上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研究。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了党支部副书记配备事宜。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三十九:请示报告有偏差,存在未请示党委书记同意就印发党委文件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二是制定出台了《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文流程。制发的党委文件均由党委书记进行签发。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1名责任人做出了书面检查。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四十:履职尽责有差距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规范发放应急物资不够有力,应急物资发放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应急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抓好整改,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望谟县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县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管理。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四十一:2021年度、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和党员之间未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制定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工作。会前,支部党员之间全覆盖开展了谈心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四十二:2020至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制定支部整改措施,党员未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评议。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制定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工作。局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后,支部委员会暨每名党员均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在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四十三:民主评议党员不到位。2024年1月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错误将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的答复意见》等相关规定。二是2025年3月,局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未出现评定等次不当的情况。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四十四: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组织考察股级干部,在政治素质测评环节,9名考察对象对自己也进行测评。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在执行其他公务过程中,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未出现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四十五:干部考核有差距,2023年度干部年度考核中仅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进行,未按照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开展考核。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干部考核的方式和评分细则。二是严格按照《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干部考核。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四十六:配备中层干部有偏差,2024年3月一次性提拔9名中层干部。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二是制定出台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计划,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锻炼选拔股级职务干部,未再次出现一次性提拔多名中层干部的情况。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四十七: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法制审核人员既无法律专业背景,又无从事法律工作相关经验。

整改措施:一是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了调整,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具备法律资质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二是选派法制审核人员参加贵州省应急管理系统2024年应急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切实提高法制审核人员业务水平。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四十八:支部6名党员2023年全年只参加1次“双报到”活动。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双报到”工作,2024、2025年度局党支部所有党员每年均至少参加“双报到”2次。二是将参加“双报到”情况列入了党员日常考核内容。三是对2023年全年只参加1次“双报到”活动的6名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四十九: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近年来,共有2名党员转正后,支部书记均未与其开展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支部书记与近年来转正的2名党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二是局党支部委员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五十:巡察整改责任意识树得不够牢,部分班子成员未将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当年述德述职述廉总结。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二是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议、2次整改工作调度会议,精心安排部署和督促调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主动认领,按照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三是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了2024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党委书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了2024年度“一把手”述责述廉报告及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总结,其他科级干部均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2024年度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总结。

整改成效:完成整改。

问题五十一:举一反三抓整改韧劲不足,上轮巡察发现“财务人员提取备用金无领导签字同意”问题,本轮巡察仍发现类似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二是举一反三,对单位财务账目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修订完善了《望谟县应急管理局财务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财务管理各项要求,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财会监督。四是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9-4617190;邮政信箱:贵州省望谟县王母街道朝阳路205号望谟县急救中心大楼303室;电子邮箱wmxyjj@126.com。

中共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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