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规划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行好司法行政机关的普法责任,结合职能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主要普法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牵头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3.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法工作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监察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牵头股室: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二)个性普法内容
1.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规。(牵头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
2.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3.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牵头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4.保守国家秘密法(局机关内部)、信访工作条例。(牵头股室:办公室)
5.法律援助法、公证法、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贵州省公证条例。(牵头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牵头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7.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牵头股室:行政复议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牵头股室:办公室)
二、普法对象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共性普法内容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普法。个性普法内容的主要对象是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主管部门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司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普法计划
(一)落实普法责任,认真筹划部署年度工作
1.对照《2025年望谟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结合职能明确本部门普法责任和工作计划,制定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要求。(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6月)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领导干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或研讨班活动。(牵头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完成时限:4月至12月)
3.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好年度宪法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4月、5月、12月)
4、围绕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实际,结合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实际,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股室:局机关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完成时限:全年)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
5.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机关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结合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开展述法;认真组织局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活动。(牵头股室:办公室、政工科、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全年)
(四)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6.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等工作各环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的法治教育,服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行政复议申请人、法律援助申请人等人群的法治宣传,引导管理服务对象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牵头股室:局机关各股室(中心)按职责分工开展;完成时限:全年)
(五)充分运用各类平台、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9.围绕司法行政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在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望谟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普法,积极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推广。(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全年)
10.积极发挥贵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贵州公共法律服务网平台作用,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将群众咨询的热点转化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牵头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五、联系方式
望谟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电话:0859-485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