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对统计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12月,统计造假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以下简称《统计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是统计事业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新修改《统计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制度成果,对于推动新时代望谟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树牢学法意识,精准把握要义。望谟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州统计局的工作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成效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体现,持续深入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一是提请县委、县政府会议组织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及中央、省等有关文件精神纳入议题进行传达学习。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共计学习7次。二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筑牢“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和政绩观念。今年以来,纳入县委党校专题培训4期,覆盖310人次。三是强化统计干部法治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不断提高统计干部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与业务能力,切实将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今年以来,局内共计学习20次。
二、营造学法氛围,夯实法治基础。望谟县统计局始终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将统计普法工作融入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日常统计工作中。一是结合“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望谟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统计信息”专栏发布新修改《统计法》、一文读懂新修改《统计法》五大亮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知识问答等统计法知识。二是针对社会大众、调查对象、机关单位等不同宣传对象,分别印制《统计法》宣传折页,和《统计法》单行本,并深入机关、企业、社区进行新统计法的宣传普及。2024年12月8日,在望谟县布依之春广场开展“宪法宣传周”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折页、赠送印有统计宣传标语的宣传品,结合本地少数民族特点,利用“汉语+布依语”的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新修改《统计法》有关知识,让社会公众进一步认识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提升新修改《统计法》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三是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学习,着重了解掌握此次修法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强化统计信息共享等新规定新要求,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担当。
三、强化依法监督,激活统计动力。望谟县统计局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升统计执法效能,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有力有序推进统计执法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4次,共检查11家企业(单位),涉及工业、服务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能源等行业,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监督和保障职能。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组织全局3名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及2名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统计局组织的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视频培训、贵州省统计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省司法厅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意识和执法业务能力。同时,积极动员局内符合报考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参与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为统计执法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三是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协作配合,印发有关协同贯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信息共享和监督结果运用。
四、巩固治理成效,提升数据质量。望谟县统计局持续巩固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成效,切实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一是常态化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目标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狠抓落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完成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开展“会前警示教育”,通过解读相关案例,深入分析违纪违法原因,及时从中吸取教训,切实深化以案说法、推动全县广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全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会党中央坚定不移遏制“数字上腐败”的决心和意志,进一步提升防治统计造假的法治意识。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公开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坚决维护统计数据权威,进一步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