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工作质效,以“农民”为中心、以“田间”为课堂、以“实践实训”为重要手段,提升培育质量效能,构建农民教育培训体,拟在全县公开遴选望谟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类型、遴选范围和遴选条件
(一)基地类型:遴选水果类实训基地1-3个,畜禽养殖类实训基地1-3个,农用无人机实训基地1-3个。
(二)遴选范围:望谟县区域内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
(三)遴选条件:1.具备一定产业规模的相关自有农业农村产业,或涵盖关键生产经营环节。其中,农机类需拥有10台套以上。衡量标准为确保在实训期间,每人每天实际上手操作时间至少达到1.3小时(按每天8个学时计算)。
2.具备可容纳30人以上开展产业链条关键环节实习实训的场所面积,以及完善的软硬件实训条件。
3.在所在地能够发挥产业示范作用,具备规范且健全的管理制度与生产制度。
4.拥有2人以上的产业实训师资队伍,完备的对应实训课程体系,能够有序组织开展实习实训、岗位实习和观摩学习等活动。
5.依法依规正常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技术培训服务活动,近两年来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6.自愿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具体工作。
二、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自愿填写《贵州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申报表》《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遴选推荐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实训师资证明、实训基地照片、管理制度等),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二)审查核实。望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查验,核实申报主体的实际情况与材料信息是否一致,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对象。
(三)择优认定。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结合产业匹配度、实训条件、师资水平、管理制度等因素,择优认定。
(四)上报备案。将认定的望谟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上报州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
三、管理与考核
(一)实行动态管理。实训基地认定期为2年,望谟县农业农村局每年1-4月对实训基地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保留实训基地资格的依据。
(二)退出机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实训基地资格: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发挥实训基地作用的;师资团队、实训条件不能满足培训需求的;经营主体被注销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年内未承接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任务的;考核不合格且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三)服务要求。入选实训基地需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和培训机构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训教学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培育质量监管和效果评估,不断提升实训服务水平。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止(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送地点:望谟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培训与科技教育股(望谟县政务服务大厅9楼)
(三)联系人及电话:张钦19278509850;邮箱:3454292884@qq.com
六、其他事项
1.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
3. 本公告由望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