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4年支持茶产业发展项目县级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州农通〔2024〕50号)文件要求,拟对州内茶叶重点县、新兴县、特色县经营效果好、带动能力强的茶叶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扶持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茶园管护或加工设备升级改造环节,每个经营主体扶持补助资金10万元,州级分配我县3个经营主体名额,补助资金共计30万元。我县于12月10日对申报的6家经营主体进行综合评比,根据得分情况拟确定推荐经营主体3家享受望谟县2024年支持茶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现将综合评比情况在望谟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从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望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0859-4610377
附件:望谟县2024年支持茶产业发展项目补助经营主体遴选评分情况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