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摸清全县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底数,现开展我县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历史文化遗产线索,望广大群众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全县县域内。重点区域:县城老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自然村庄的老旧建筑和街道、公共建筑、水利设施等。
1.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镇区和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包含老城的城垣轮廓,历史轴线,街巷肌理,重要空间节点,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或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等。
2.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发展历程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园、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水利闸口、航道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等,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3.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园,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及周边区域等,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4.1978年至2000年建成的,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业区、老厂区、老校园、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二、征集要求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条件允许,请一并提供简介、高清现场照片或视频等(简介包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历史价值、历史故事或情感记忆等)。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征集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掘当地历史文化资源,并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线索,请一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后续将对专项调查中做出贡献的线索提供者予以表扬激励。
1.电子投稿:如有线索及信息,请您尽量将建筑物名称、建成时间、位置(若不确定可提供相关线索)、图片以及建筑历史等基本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箱至:2045168755@qq.com或547513372@qq.com邮件标题注明“老城区(街区)照片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2.电话投稿:如无法提供建筑的具体情况,可以简要历史建筑所处位置及特征。
联系人:韦先生,电话:0859-4610233。
3.现场投稿:请送至望谟县王母街道建设路369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工商银行对面)四楼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25〕218号) .pdf
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