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曾忠伟,不慎将坐落于望谟县望江新城A2幢4单元7层1号房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黔2017望谟县不动产权第0000570号,共有人:任欢)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中心二楼D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 ||||||
序号 | 权利人姓名(名称)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曾忠伟 | 成套住宅 | 望谟县望江新城A2幢4单元7层1号 | 土地:/ 房屋:124.90 | 住宅 | 证书号:黔2017望谟县不动产权第0000570号,共有人:任欢 |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