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序号 | 权利人姓名(名称)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陆才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望谟县王母街道办天马大道旁 | 土地:150.97 房屋:871.61 | 住宅 | 东:天马大道 西:王建秀户住宅南:国有预留地 北:杨通智户住宅 |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2日